只要证据留得好,告他诈骗完全没有问题!
“借给朋友几万块,出于信任,没有写借条,事后朋友失联了,一打听,他还借了别人很多钱,加起来有几十万了”,问这种情况能否告他诈骗?
首先,对于“借钱不还”、“借后玩失踪”的行为,应当如何界定的问题
借钱不还、借了钱就玩失踪,这种现象是较为常见的。
那么对于上述行为应当如何界定呢?到底属于“债务纠纷”还是构成诈骗呢?又应当通过何种途径来解决呢?
“借钱后就玩失踪”,不同情形下,对于其定性是不一样的,处理方式更是大相径庭:
一:构成诈骗
所谓诈骗,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欺骗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单从诈骗数额上来说,“数额”又分为“数额较大”(3000元-10000元以上)、“数额巨大”(30000元-100000元以上)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(500000元以上)。
数额不同,则量刑标准不一,以上三个数额的量刑标准分别是:3年以下、3年以上10年以下、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。
但无论量刑标准如何,诈骗罪都属于“经济犯罪”的范畴,公安机关是要进行立案调查的,这一点特别重要,区别于下文所说的“债务纠纷”:
二:债务纠纷
有些“借后玩失踪”的情形,其实并不构成“诈骗”,无论数额是几万元、几十万元或者几百万、上千万。
所谓“债务纠纷”,简单理解就是因金钱而引起的,人(单位)与人(单位)之间的矛盾。无论是债务逾期,还是债务人失联,都属于“矛盾”、“纠纷”。
对于“诈骗”行为,公安机关有权立案调查,但是对于“债务纠纷”,处理起来就是两码事了:
“债务纠纷”属于“经济纠纷”的范畴,而不是经济犯罪。对于经济纠纷,公安部曾三令五申:严禁公安机关插手债务纠纷。
也就是说,如果把债务人失联定性为债务纠纷,那么公安机关是不能立案的,也就不能通过公安这一司法资源来调查债务人的下落,本质上这类情形属于民事纠纷。
债权人想要挽回损失,途径只有一条,那就是到辖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,倘若裁决生效后,债务人拒绝履行偿还义务,债权人才能申请强制执行。
朋友借钱不还,消失了联系不上,可以状告他诈骗吗?
上文说了“诈骗”和“债务纠纷”的区别,接下来言归正传:朋友借了钱后失联,能否状告他诈骗,请求公安机关立案?
其实,从“诈骗罪”的释义就可以看出,但凡构成“诈骗罪”必然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条件:
1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;
2,采用欺骗的方法。
那么债务人失联,能否构成“诈骗”也就很明晰了,举个例子:
其一,假设朋友在借钱的时候,莫须有的编织一些根本就不存在的“由头”,比如“家人生病,急需用钱”、再比如“包了工程,急需资金周转”、“弟弟结婚,用于购置婚房”、“出了交通事故,急需资金救治”等等,这些莫须有的借口是欺骗行为,给债权人造成了错误的认知,本质上的“借钱”并非是“借”,而是以“非法占有”为目的,通过编造谎言这一欺骗的方法来“借”,那么就构成“诈骗”,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并介入调查。
其二,假设朋友在借钱的时候,借钱理由存在且真实,比如上文说到的几个借款理由,是真实存在的,那么即便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而未如期还款,或者借完之后就失联了,只要借款理由真实存在,就不构成“诈骗”,本质上还是“民事纠纷”的范畴。
综上来说,到底是诈骗还是债务纠纷,界定的关键不在于数额的大小,而是是否存在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”、“采用欺骗的方法”这两个条件。
说到这里,能否到公安机关报案、公安机关能否以对方诈骗为由立案,结论就很清晰了:
倘若你手上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所谓的“借”是“非法占有”,比如之前有聊天记录说借钱是给家人治病,但事后发现他家人并未生病住院;
或者之前有聊天记录说借钱是生意上的周转,但事后证明根本名下就没有任何生意;
那么他的借钱理由就给你的认知造成了错误的引导和影响,也就可以以诈骗罪立案了。
换一个角度想,假设借款理由真实存在,而后期做生意赔了,没有能力还款而选择跑路失联,那么你作为债权人也只能通过“民事诉讼”的方式讨要该笔借款,同样他也不承担形式方面的责任。
写在最后:
综上,关于该类问题,能否以诈骗罪状告他,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,关键看债权人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借钱时对方存在“非法占有”、“欺骗方法”这两个基本要素,如果存在,完全可以以诈骗罪对其立案和调查;
相反,倘若不存在,那就只能自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了,公安机关是不会介入的。
一正一反,一种情况只是民事责任,对债务人的“约束力度”较小,讨债之路无疑会艰难得多;一种情况属于刑事责任,约束力更强,显然更容易讨回欠款。
这就要求债权人多多搜集债务人构成诈骗的证据,通过警方立案、调查,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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